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外文名United State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缩写是SEC,于1934年成立,是直属美国联邦的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国证券行业的最高机构。
相关背景
在1920年代,由于证券市场上的公司通过不公开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手段来获得巨额利益,由此导致了美国1929年10月的股市崩盘,投资者的利益遭到巨大的损失。于是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确认在证券交易中要公允地公开企业状况、证券情况等,以投资者利益为首。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任命了约瑟夫·肯尼迪为首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
目前,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七部证券相关法律的执行工作,包含: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9年信托契约条例,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1940年投资咨询法和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行使由国会授予的权利。保证公共公司不存在财务欺诈,提供误导性的信息,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反各项证券交易法的行为,否则将面临民事诉讼。
设置机构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总部在华盛顿特区。拥有5名总统提名、国会通过的委员,4个部门,18个办公室,有职员3100多名。另外全国还有11个分支机构。
委员
委员的任期为5年,在委员会中依次替换,所以每年的6月5日都有一个更新。这5人中,总统要指派一名主席出来作为最高的决策者。他们主要执行以下职责:
解释联邦证券法
修正已有证券法律
加强实施法律法规
当然这些会议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媒体监督。
部门
主要宗旨
参见
罗斯福新政
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